日前,一起秦皇岛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这是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数智平台建设,通过“邮寄签署和解协议”+“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远程确认”方式,促进涉企民事纠纷案件矛盾化解的生动实践。

2024年,安徽某公司起诉至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就其公司与秦皇岛市昌黎县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要求昌黎县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该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最终判决秦皇岛市昌黎县某公司向安徽某公司给付人民币8万元。当事人之间合同履行涉及原材料确认、生产加工、样品确认、补充协议等多个环节,虽然历经法院多次审理,但是当事人对于合同履行过程、违约责任认定、定金罚则的适用均存在较大分歧。昌黎县某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向秦皇岛市检察院提出民事检察监督申请。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同步开展调查核实与和解评估。该案属于连环买卖,双方合同未能履行将对后续买卖合同履行造成一定影响,双方仍存在再次发生争议的可能性。为全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经民事检察部门集体研讨后,转变办案思路,决定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检察官办案组在查清案件事实、明晰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开展多次释法说理,厘清法律事实和各方责任,分析现有判决、后续连环买卖以及检察监督对双方争议的影响,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和解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并逐步确认了5万元的和解数额。
检察机关促成和解案件,一般应由双方当事人到场确认并签订和解协议。因安徽某公司路途遥远,本地当事人也长期在昌黎县城经营,为了把握来之不易的和解契机,提高和解工作效率和便利双方当事人,检察机关促成双方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要求以邮寄方式完成和解协议的签订。2026年8月20日至24日,双方当事人相互邮寄签字盖章的和解协议,完成了协议的签署。
2026年9月5日,一场跨越千里的“云端确认会议”如期举行。检察官依托大数据智能化平台指挥中心进行远程视频会面,架起了双方平等对话的“连心桥”。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当事人面对面确认协议并跟进履行,不仅化解了眼前的纠纷,更从根源上消解了长期对立的怨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确保和解款项安全划转,秦皇岛市检察机关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就本案检察和解与执行和解合并推进。昌黎某公司将和解款项存入被法院冻结的公司账户中。执行法院确认当事人和解协议后,通过执行程序向安徽某公司一次性划转款项,同步实现了执行程序结案。
这起困扰双方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化解。通过本次检察和解,昌黎某公司被法院查封的工厂设备顺利解封,安徽某公司也摆脱诉累,轻装前行。双方当事人通过检察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指挥中心实现远程会面,达成互信互谅,并共同表达了对检察和解工作的感谢。
近年来,秦皇岛市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检察数智平台赋能和应用,有效打破时空壁垒,以高质效履职精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