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品度律师事务所律师柴进明
2022年4月,我有幸成为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听证员库成员。成为一名检察听证员,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先后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了10余次听证会,为20余起案件提供了意见和建议,从以前的“听说”检察,到现在的“听见”检察,实现了质的飞跃。
善监督,做好检察机关听取民意的“桥梁”
我是一名律师,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当事人,我了解他们的心理,知道他们的诉求,也更能为他们发声。成为检察听证员后,我的身份发生了转变,我不再仅仅是一方当事人的“代言人”,而是“跳出案件看案件”,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审视,在听证过程中既要判断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处理结论是否合法、合理,又要评议案件处理是否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是否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代表民意、反映民意,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
真参与,做好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镜子”
我牢记检察听证工作的纪律与程序,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行听证职责,保守听证秘密、独立发表意见。在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开听证会上,我认真听取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出示证据后,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同意拟作不起诉的决定。作为检察听证员,既要为案件当事人设身处地的考虑,又要站在社会公众立场审视,还要全面衡量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恶扬善,爱憎分明。参加听证会,让我亲身感受到了检察办案的严谨和专业,看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开放与担当。
有作为,做好检察机关法治宣传的“帮手”
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既是一扇司法公开的“窗口”,也是一次“沉浸式”的现场普法。2022年我参加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上门听证”,真正将检察听证会开在了当事人“家门口”。听证会现场,我结合自身专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教育,与被害人进行了沟通,以“唠家常”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理由与依据,让双方更心平气和地接受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我还配合检察官对旁听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用我代理的多起案件向老百姓阐明犯罪对自身的危害及对家人造成的影响,为老百姓解答法律疑惑。
成为检察听证员后,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中的积极作为,深深感受到了检察官司法为民的情怀与温度,并被这种责任感与使命感所感染。今后,我不但要提高法治素养,扎实履职尽责,以更加过硬的素质参与检察听证工作;还要向更多人进行义务普法,向更多人宣传检察院、讲述检察官办案,为平安青龙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