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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等功】彭莹:铁骨柔情担道义 逐梦前行映初心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彭莹,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自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政法干线一干就是二十多年。二十载岁月,彭莹始终坚持对党和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热爱、对职业道德的坚守,用真心、热情及公正的立场、精专的业务知识,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


她经手办理的1000余件各类案件,没有发现一起错案,多个案件被评为全国、省级优秀、典型案例,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称号。在2023年底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被荣记“个人一等功”。



擘肌分理

用工匠精神守护公平正义




于细微处见知著,于细节处见真章。只要是彭莹负责的案件,她就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绝不忽略任何一条线索。

“三艘同籍渔船,同一时间、同一港口出发,到同一渔区非法捕鱼,真的是巧合吗?”在办理苏某等1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时,彭莹发现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中,三艘渔船的船主在口供中主张互不相识,如果不是共同犯罪,那他们各自的犯罪金额就都不足以达到定罪标准,但三艘渔船属同一注册地,出发时间、出发地点、捕捞区域等存在高度契合,甚至连非法渔获的交易人都是同一人,这些明显疑点,彭莹怎么可能放过。

11人非法捕捞案中彭莹(左二)以公诉人的身份支持公诉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参加庭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通过认真审查犯罪证据,比对涉案人员口供,彭莹发现了蛛丝马迹,并引导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最终通过同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找到了突破口,获得了三个船主在捕捞过程中用射频电话互相沟通的证据,攻破了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攻守联盟。彭莹认为,11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破坏了海洋地质和渔业资源底栖,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存在共同故意,构成共同犯罪,依法对其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该案11人被法院判处非法捕捞海产品罪,并共同赔偿了生态修复金25万余元。

在另一起鞠某等9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彭莹发现此案涉及的17人,其中8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执行完毕,该案9人是被遗漏犯罪嫌疑人。通过梳理证据、分析案情,彭莹发现这17人有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共同犯罪行为,应该作为公益诉讼的共同被告承担相应侵权责任。通过补充相关证据,积极与海洋专家沟通,最终确定损害赔偿数额40余万元,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8人追加了损害赔偿,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勠力攻坚

用履职担当护航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公共利益“守护人”,彭莹深爱着哺育她成长的这方热土,办理每一起案件,她都身先士卒、深入一线,用脚步去丈量,用双眼去探查。

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时,彭莹和她的团队驱车去探查案发现场。十几丈陡峭的山崖,加之雨后道路泥泞,开车上山十分危险。“今天必须要把现场调查清楚!”彭莹说着,便带领团队徒步前往案件现场,采集到了第一手证据资料。

图为彭莹(右一)实地踏查长城。


看着被破坏的山体,彭莹百感交集,“这么大面积的山体损毁,绝不是一天造成的,没人发现吗?”考虑到盗采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彭莹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分别从核查整改措施、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进行建议提醒,并将该案列入公益诉讼重点跟办台账,持续跟踪相关部门后续整改情况。通过检察机关跟进履职,辖区政府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拟定修复治理方案,山体修复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年来,彭莹和她的团队共办理涉环资类案件57件,上山下海,南冲北闯,驱车行程2000多公里,探查现场近百次,有效履行了守护燕赵山海、护航绿水青山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不懈求索

用思路创新推动融合履职




彭莹一直承担涉食药、环资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在此案件办理中,彭莹开拓思路、不断探索,卓有成效地在刑事案件中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从而有效的破解线索发现难、案件数量少、成案率低等问题,力求实现“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同时驱动的办案效果。

在办理一起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案件中,彭莹发现医疗美容行业使用来源不明的医疗器材、未获得批准证明文件的注射剂药品等违法经营乱象,损害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彭莹带领团队贯彻融合履职理念,将诉前审查、公益调查与刑事侦查相结合,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建章立制、联合履职,推动行政机关排查各类医疗美容机构17343家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起,处罚3起,没收违法所得9950元;推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2条,公安机关立案13人次,涉案金额350万元;通过网络交易、广告专项监测,清理互联网涉医美有害信息120余条,一体实现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了社会治理提升。

图为彭莹和同事进行增殖放流活动。


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彭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让法律观念延伸、让工作成效延伸”的工作理念。在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固定证据,在最短的时间内放归野生动物、避免活体死亡。在非法捕捞案件中,惩罚犯罪的同时开展普法教育,组织犯罪嫌疑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到指定海域进行增殖放流,让非法捕鱼人变成护渔人。在非法倒卖野生动物案件中,针对犯罪嫌疑人通过快递邮寄野生动物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牢记宗旨

用司法温度诠释为民情怀




在每个案件办理中,彭莹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努力在依法办案中,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司法温度。

图为彭莹和同事放归野生“三有”动物。


“我真的是活不下去了,可是我还有两个孩子,生重病的父母......”2021年8月,来秦务工人员鲁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抓捕并移送起诉。在审阅案卷时,彭莹发现,鲁某文化程度不高,对自己买的红珊瑚制品到底是什么,价值几何并不知情,更不知道销售这样的产品会触犯法律。经过综合研判和审慎分析,彭莹认为鲁某欠缺构成该犯罪所需具备的主观故意,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对海洋环境损害作出了赔偿。

这就是彭莹,同事评价她是行走的万能法律宝典,领导评价她是执行力强的业务能手,受帮扶群众把她当作能说知心话的邻家姐妹,诸多角色于一身,正是彭莹日常工作的多重写照。铁骨铮铮捍卫法律权威,柔情似水播撒司法温度,彭莹正用满腔热血践行使命初心,逐梦前行,谱写着新时代检察人的奋斗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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